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医院采购信息,根据丹阳市卫健委颁发的《丹阳市卫生健康系统货物及服务类项目采购指南》规定,现对丹阳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采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丹阳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采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项目预算:40万/年
4. 合同履行期限:2年
5.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清单中各最高单价限价的100%
本项目对优惠率进行报价,不得大于100%,也不得小于0%,超出此范围均视为无效投标。
6. 采购需求:根据医院临床需求,提供中药饮片采购、处方的代配、代煎、磨粉等代加工服务,并将代加工好的产品配送至医院指定地点,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自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文件。
现场获取文件地点:药剂科(行政综合楼二楼203)
联系方式:朱主任 15896362276
3.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近三年内无质量责任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严重违约、违法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供应单位配备品种齐全,具备较强的配送服务能力,能够按医院计划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在规定时间运送至医院指定地点(提供确保按时到达的承诺函)。
(5) 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硬性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 中药饮片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及《中药炮制规范》,能满足采购单位的用药习惯。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配送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 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通过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7. 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一经领购,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四、样品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 2025年12月23日9点(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为无效文件,招标组织方将拒绝接收。
提交地点: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二楼203药剂科。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9点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丹阳市经济开发区九曲路33号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3.答疑及现场踏勘
招标项目的相关问题,请向招标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5年12月17日17点 前书面提交至招标人处。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丹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九曲路33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方式:1589636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