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令时:上午7:30 —— 11:30 下午 13:30 —— 17:00
夏令时:上午7:30 —— 11:30 下午 14:00 —— 17:30
门诊
时间
根据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需以自费方式结账。
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的上述自费费用,在产假结束后携相关材料到丹阳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按生育保险待遇一次性汇总结算。已按医保待遇刷卡结算的费用,生育保险不再予以结算。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医保人员的上述自费费用,在出院后携相关材料到丹阳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按职工医保待遇结算。
镇江市参保患者分娩住院及门诊无创基因检测已实现医保直接结算,非镇江市参保患者分娩住院及门诊无创基因检测需以自费方式结账,后回参保地报销。
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
注:
1. 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方可享受待遇。
2. 产前检查、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分娩住院的费用实行定额标准内按实支付。
3. 所发生的费用凭医院以自费方式开具的发票和相关医疗资料到医保中心一次性汇总结算。已按医保待遇刷卡结算的费用,生育保险不再予以结算。
4. 一次性营养补助仅限生育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单位女职工。
5.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以上标准的50%享受分娩住院的医疗费用待遇。
链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生育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平产1000元(含产前检查费用)、剖宫产1200元(含产前检查费用)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