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院,开放床位300张。医院坚持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现即将对丹阳市妇幼保健院办公楼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针对丹阳市妇幼保健院行政综合楼顶面约1500m²屋顶面积,制定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应明确、具体,具备可操作性。
1. 项目名称:丹阳市妇幼保健院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 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二十五年,包含工程建设期及运营期,期满后供应商投入到本项目的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及处置权无偿归招标人所有。
3 .回报机制:供应商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所产生的电量按丹阳市商业用电收费标准为基数的折扣计算,优先出售给招标人使用。招标人未能全部使用的剩余电量由供应商通过余电并网方式出售给供电公司,招标人不参与余电并网所产生的利润分成。
4.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比选(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4.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4.5.1供应商自2023年以来完成公共机构光伏电站投资业绩不少于1个,
5.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6. 报名地点:丹阳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行政综合楼219室);
7. 联系人:岳先生;
8. 联系电话:139291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