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丹阳市妇幼保健院就低压电缆改造工程;
2. 工程地点:丹阳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
3. 招标控制价:270000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丹阳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3.联系人:钱慧
4.联系电话:0511-86958903
三、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资格承诺函)。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2) 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A、合法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B、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A、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本项目业绩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及销售内容页),证明材料不全无法证明投标人业绩,不予认可。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技术参数

五、验收标准
1. 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试验报告、电气预防性试验报告。
2.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满足江苏省验收标准并通过供电局验收合格。
3. 施工期间重要工序拍照留证交院方。
六、质量保证
1. 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7天内进行维修或更换。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七、商务要求
1.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 付款方式:验收结束后,付款至合同价的7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八、招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医院通知;
2. 招标地点:院内会议室;
3.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4.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装袋密封,报价单与资质审核材料分开封装。开标时提供(格式参见第二部分)。
九、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投标报价: 100 分,低价中标。
十、投标人报名时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可辨的复印件)、联系方式。
备注:资质证明材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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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妇幼保健院就低压电缆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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