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自助售卖机投放服务。
2.投放地点:住院部十二楼、门诊一楼
3.项目需求:向患者提供翻身枕、抬手(脚)垫、腰带(带钢条)、前臂吊带、医用冰袋、自粘辅料、弹力带(上、下肢)、手机充电器(带线)、餐巾纸、棉垫、卫生护理垫、一次性剃须刀、高锰酸钾粉、保温壶、成人尿不湿(可撕型)、减压贴、丝巾、成人纸尿裤、拉拉裤、腹带(大、中、小)、约束手套、盐袋等产品的售卖服务。
4.管理费:中标人需向采购人交纳的管理费,每台不低于6000元/3年,采购人负责提供安装场地及设备供电(电费免费,中标人的配电线路安装需根据采购人指导意见进行)。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评审方法:最高价法
7.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 名。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1.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8.1投标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8.2投标人所供医疗产品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该产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该产品有)
三、报名及开标
1. 报名时间:2026年 6月16日至2026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2. 报名地点:丹阳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行政综合楼219室);
3. 联系人及电话:岳先生;联系电话:13952911586。
4. 报名递交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5. 开标时间:医院通知
6. 开标地点:院内会议室
7.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开标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