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名称:院内鹰眼摄像机设备采购项目
2. 服务期限:3年
3. 服务地点:丹阳市妇幼保健院
4. 预算:6.8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1.8 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本项目的服务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一级)。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出具本项目的原厂产品授权书,质保三年,最终授权用户需为丹阳市妇幼保健院。(格式自拟)
3)与现有院内安防监控平台系统能够实现对接,需要提供厂家对接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采购内容
建设范围:医院门诊楼区域部署中低空无盲区球型鹰眼摄像机。
基本需求:
(1)摄像机采用全景细节一体化设计,适应院内复杂监控场景,实现大范围无盲区覆盖,满足院内重点区域全天候高清监控需要。
(2)本项目包含设备供货、布线施工、点位安装、系统调试、平台对接、验收培训、质保售后全流程。
(3)本项目涉及监控点位录像存储时长≥180 天,存储设备部署在指定机房,在本地实现录像回放查找,也可接入医院现有安防 NVR 存储平台。

四、技术要求
4.1鹰眼摄像机




五、★特别须知
1. 所有鹰眼摄像机必须满足全景细节一体化设计要求,全景采用不低于 8 个镜头拼接成不小于 360 度全景画面,细节内置大倍率高速变焦镜头;设备支持人体全结构化,实现对人脸、人体、车辆结构化属性特征信息提取;不接受普通单镜头半球或普通枪机替代。
2. 投标人所提供的录像存储硬盘,其总容量须满足本项目监控设备不低于180天(含)的录像存储需求。存储容量的测算应综合考虑前端摄像机的数量、分辨率、码率及录像保存策略等因素。凡投标设备存储容量不足以满足上述180天存储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 项目施工期间全程服从医院院内施工管理规定,保障医院正常诊疗秩序,施工不得影响医疗业务开展。
六、★服务要求
1. 免费质保期:设备产品质保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 质保期外,中标供应商 继续提供维修服务,确保5年内物品配件的稳定供应。若发生故障,以报修电话或传真为准,中标人在24小时内响应,提供电话指导、远程诊断、故障排除等服务,并保证能在72小时内上门维修。
3. 提供即时服务响应,当有故障发生,应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所有设备的修复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在确定12小时内无法完成修复的情况下,应提供备品备件备机以保障用户正常业务运行,维护过程中如遇硬件故障,应先行更换,所有硬件更换费用包含在维保费中。
4. 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不限次数的重要时间节点维保服务,每次服务前一周由采购人书面通知具体活动事项。
5. 提供7x24小时电话服务支持,针对上述产品的技术支持服务,其他相关的软硬件技术指导服务,必要时提供现场技术支撑。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具备机器视觉相关工程师证书。(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及工程师证书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7. 中标人必须为采购人提供原厂商技术培训服务:培训服务主要包括日常操作、运行维护及常见故障排除,并提供有关培训文档。培训不低于15个工作日,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的计划进行培训。所产生的费用(交通、食宿、授课费等)由中标人承担。
8. 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由供货方自行解决。供货方在施工过程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强弱电施工规范,并保证施工安全。由于供货方原因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9. 中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需要结合甲方目前监控系统配置,严格按照甲方需求进行部署安装。
七、商务要求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报名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6年10 月29日至2026年11月0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丹阳市妇幼保健院行政综合楼;
3.联系人及电话:汤先生;联系电话:13806102190。
4.开标时间:医院通知
5.开标地点:院内会议室
6. 材料递交:提供以下资料并完整封装;
1)有效期内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见附件3);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
3)项目总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见附件1);
4)资质及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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